根據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通知要求,自2022年12月5日零時起對有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進行優(yōu)化調整。
一、居民通過互聯網平臺或者藥店購買退熱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等“四類藥品”,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不再需要實名登記信息。
二、取消交通場站、港口碼頭、高速卡口等場所強制性核酸檢測“落地檢”要求,繼續(xù)提供“愿檢盡檢”服務。
三、居民進入公園、景區(qū)、服務區(qū)等公共場所,乘坐地鐵、公交、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,不再查驗健康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