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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楓橋式”司法所基層行 | 這個司法所,是群眾身邊的“法律服務超市”

來源:濰坊日報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4-06-11 10:41:54

開欄語

   近年來,濰坊市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將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融入統(tǒng)抓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大局,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,將問題解決在基層、化解在萌芽,成功打造了“楓橋式”司法所22個,探索形成了可操作、可借鑒、可復制的經驗做法,為加快建設實力強品質優(yōu)生活美的更好濰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。市司法局、濰坊日報社今起聯(lián)合策劃推出“‘楓橋式’司法所基層行”系列報道,挖掘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在基層司法實踐中彰顯的蓬勃生命力。

  濰坊日報社濰坊融媒訊 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鎮(zhèn)、矛盾不上交”是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的內涵所在。法治,是基層治理的基本方式與重要依托。運用法治思維、借助法治手段推進“楓橋經驗”法治化,不但為基層法治建設注入了源頭活水,也賦予了“楓橋經驗”新的生機活力。6月3日,記者來到濰坊市首批“楓橋式”司法所——壽光市司法局文家司法所,感受該所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以法治賦能基層治理的擔當作為。

  “兩所共建”

  推進基層治理實現(xiàn)法治建設

  在壽光市文家街道金光街,有這樣一處“一身二任”的建筑,既是壽光市司法局文家司法所,也是壽光興源法律服務所。走進大廳,“有法乃公”四個字置于堂前,訴說著為人民司法、為法治擔當?shù)腻P錚誓言。

 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參與綜合治理的基層單位,法律服務所是面向基層提供法律服務的社會組織,都是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。全市范圍內,該“兩所”率先達成“共建”,業(yè)務融合、優(yōu)勢互補,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打牢了“法律地基”。

  當天下午3時,所長張慶祥正對一份村級合同進行備案,至此,該份村級合同已經合法生效。“以前由于基層法治意識薄弱,導致部分村級合同的制定超出法律規(guī)定,造成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。”他告訴記者,在文家街道,村級合同的制定、重大事項的決策都要經過“兩所”把關,由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對合同進行審查,排除法律漏洞后,再由司法所進行備案入檔,確保在“法”的框架內推進村級事務,探索出基層治理法治建設的“文家經驗”。

張慶祥與村兩委成員、法律服務工作者研討村級合同內容。

  “多元普法”

  為產業(yè)發(fā)展傾注法治力量

  文家街道有56個村,是“中國韭菜第一鄉(xiāng)”,蔬菜產業(yè)蓬勃發(fā)展,“獨根紅”韭菜產銷全國。街道有2000余家市場主體,擁有全國最大的農產品物流中心——壽光農產品物流園,是壽光市的高端農業(yè)聚集地與商貿物流中心。機遇與挑戰(zhàn)并存,經濟社會各項事業(yè)實現(xiàn)較快發(fā)展的同時,法治素養(yǎng)良莠不齊,不確定、難預料因素讓這里的矛盾糾紛隱患滋生。

  司法為民、重在“治未病”。針對壽光農產品物流園新業(yè)態(tài)新就業(yè)群體矛盾糾紛日漸多發(fā)情況,在壽光市司法局指導下,文家司法所在壽光市快遞產業(yè)園黨群服務中心設立壽光市新業(yè)態(tài)新就業(yè)群體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,健全完善新業(yè)態(tài)領域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機制。通過法治宣講與人民調解,督促企業(yè)依法規(guī)范用工、引導勞動者合法理性維權,推動糾紛化解由終端解決向源頭防控延伸。

  法治建設的基礎在基層,工作重點也在基層。一直以來,文家司法所積極鞏固基層治理“主陣地”,于2019年聯(lián)合法律服務所創(chuàng)辦“法治夜校”,利用夜晚農閑時間到村里為種植戶開展涉及蔬菜產業(yè)的法治講座。于2022年打造“興源說法”公益普法直播間,為種植戶“在線說法”,真正讓法治“種子”在蔬菜大棚里生根發(fā)芽。通過“多元普法”,為產業(yè)發(fā)展傾注了源源不斷的法治力量。

興源法律服務所主任毛相順正在直播。

  “無訟超市”

  推動非訴糾紛“一站處結”

  服務群眾,是基層治理的出發(fā)點和落腳點,必須積極回應群眾要求與期待,用法治保障安居樂業(yè)。在文家司法所服務大廳,有一處“無訟超市”,不賣商品、只送服務。張慶祥告訴記者,“無訟超市”設置法律咨詢、法律服務、行政復議、法律援助等功能窗口,有相關需求的群眾可以像進“超市”一樣按需所取,尤其是司法所與法律服務所組建的專業(yè)調解隊伍,為群眾提供了一條化解矛盾糾紛的新渠道。

  今年2月,文家街道一位蔬菜大棚種植戶氣沖沖地找到張慶祥,要讓他給“評評理”。原來,該種植戶的蔬菜大棚與某建筑工地相隔不遠,建設項目給蔬菜大棚造成了遮陰,影響了蔬菜的產量和品質。張慶祥了解情況后,當即與法律服務所組建工作組,翻閱法律資料、研究解決方案,邀請專業(yè)機構對建設項目與蔬菜大棚進行測量鑒定。最終雙方就“損失數(shù)額”達成一致,糾紛得以圓滿化解,項目施工順利進行。

張慶祥(左四)與毛相順(右三)正在調解矛盾糾紛。

  “楓橋經驗”歷久彌新,始終不變的是“堅持矛盾不上交”的核心精神。文家司法所履行指導人民調解、參與基層普法、提供法律服務等工作職能,聯(lián)合法律服務所形成化解糾紛合力,推動非訴糾紛“一站處結”,培育出辦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(huán)境,讓法治融入基層治理實踐,真正成為群眾的思維方式與生活習慣。

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: 陳懷禹 張益閣/文圖

責任編輯:龐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