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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出臺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,70平方米以下戶型為收購重點

來源:央視新聞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4-08-21 09:15:23

  5月份以來,各地接連推出樓市新政,包括降低首付款比例、取消房貸利率下限、下調(diào)公積金貸款利率等。最近這段時間以來,深圳、大連等多地相繼發(fā)布了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,這會對樓市帶來怎樣的影響?

  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,也被稱作“以購代建”。截至8月,全國已有超過60個城市出臺了地方政府或國企收購存量住宅用作保障房的政策。記者注意到,從各地政策來看,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商品房成為“收儲”的主力軍。

  比如深圳的收儲政策明確,征集時優(yōu)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、可實現(xiàn)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,優(yōu)先收購65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;北海市則要求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;大連市也將單套建筑面積70平方米以下作為收購重點;佛山市則明確要求,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,以單套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。

  國務院發(fā)展研究中心市場經(jīng)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王瑞民:從政府的角度來講,“以購代建”促進居民住房保障,實際上是一個務實高效舉措。

  記者注意到,各地在“收儲”政策的實施過程中,國企收儲未售新房成為重要的一種模式。以大連為例,明確指定“大連市國有房屋經(jīng)營集團有限公司”作為收購主體;昆明由市屬國企在部分行政區(qū)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;蘇州則明確提出堅持“以需定購”,組織地方國有企業(yè)以合理價格收購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。

  國務院發(fā)展研究中心市場經(jīng)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王瑞民:由國企代政府收購一些存量房作為保障房,首先可以促進開發(fā)商資金的回籠,這樣它的流動性壓力就會顯著降低;對于政府來講,它能夠比較低成本、比較快速解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問題;存量的房子對于居民來講,也可以比較快速獲得保障。

責任編輯:平小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