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濰水劍 | 給合理的“舉戒尺揚教鞭”撐腰

來源:濰坊新聞網(wǎng)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4-08-29 08:55:45

給合理的“舉戒尺揚教鞭”撐腰

□濰坊融媒評論員 薛靜

  據(jù)極目新聞報道,8月26日,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(zhì)專業(yè)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》發(fā)布,提出“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(quán),支持教師積極管教”。教育懲戒是不同于體罰、變相體罰的,是對學生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正常管理和矯治。專家分析,教師在實際行使過程中要符合規(guī)范,以不傷害學生身體、心理、自尊為前提。

  一直以來,教育懲戒權(quán)話題備受關注。一邊是教師管不了、不敢管,教師的教育權(quán)利得不到保障;一邊是個別教師以體罰代替教育懲戒,孩子的身心受到傷害,并引發(fā)社會質(zhì)疑、損害家校關系。如何將教育懲戒權(quán)納入法治軌道,更好保障教師的教育權(quán)、管理權(quán)、評價權(quán),發(fā)揮教育懲戒的積極作用,對違規(guī)違紀學生進行管理、訓導,將其引導走上健康成長的正軌,一直是社會關心的熱點話題。

  讀過魯迅《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》這篇文章的人都知道,魯迅的老師有一條戒尺,“但是不常用,也有罰跪的規(guī)則,但也不常用,普通總不過瞪幾眼,大聲道:‘讀書!’”魏巍在《我的老師》中寫道:“她從來不打罵我們。僅僅有一次,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來,我用石板一迎,教鞭輕輕地敲在石板上,大伙笑了,她也笑了。”

  戒尺和教鞭,在很多文學作品中都有體現(xiàn)。俗話說,嚴師出高徒。對于還在成長中的孩子來說,該夸獎的時候要夸獎,該管教的時候就得管教,因為“樹不修不直,人不教不才”。管教的目的,是為了塑造孩子正直的品行,避免驕橫放縱,讓他們更好地成長成才。如果老師因為不敢管、不能管而完全放棄對孩子的懲戒,只一味進行鼓勵教育,反而是害了他們。

  然而,如何管、如何把握其中的“度”,既能管好教好孩子,又能讓家長和社會接受,是個復雜而敏感的問題。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(zhì)專業(yè)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》提出,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(quán),支持教師積極管教。目的就是讓教師們放下心理包袱,更好地引導督促孩子健康成長,為懲戒權(quán)保駕護航。教師也需心中有愛、肩上有責,用好這份懲戒權(quán)。

  把戒尺和教鞭還給教師,合理有度地處理學生的不良行為,除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也需要社會各界達成共識,形成理解和支持的良好氛圍,尤其離不開家長的配合。其實,積極管教不等于體罰,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明確規(guī)定了中小學教師可以實施的懲戒范圍,老師的戒尺只要揮得有尺度、有溫度,家長不妨多給老師些理解、信任與尊重,配合學校形成協(xié)同共育的合力,有效塑造孩子的健康品格,培養(yǎng)好下一代。

責任編輯:平小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