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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了七類藥出門躲著光

來源:濰坊晚報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1-09-01 10:10:13

  藥物光敏反應,是指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藥物后暴露于日光(主要為紫外線)所產(chǎn)生的不良反應,主要表現(xiàn)為紅斑、丘疹、水泡或滲出,一般不會留下色素沉著。如果轉為慢性損害,可能使皮膚肥厚或苔蘚化,部分甚至可能發(fā)展成慢性、持久性光敏感性反應。常見能引起光敏反應的主要包括以下藥物:

  1.抗菌藥物,主要包括磺胺類(如磺胺嘧啶)、喹諾酮類(如諾氟沙星等沙星類)和四環(huán)素類(如金霉素、米諾環(huán)素、多西環(huán)素等);2.非甾體抗炎藥,如阿司匹林、雙氯芬酸鈉、布洛芬、保泰松、萘普生、吡羅昔康等;3.抗心律失常藥及降壓藥,如胺碘酮、奎尼丁、硝苯地平、尼莫地平、卡托普利、依那普利、纈沙坦、替利洛爾、呋塞米、吲達帕胺等;4.磺脲類降糖藥,如格列本脲、格列美脲、格列吡嗪、格列齊特等;5.消化系統(tǒng)藥物,如泮托拉唑、雷尼替丁等;6.精神障礙用藥,如丙咪嗪、阿米替林、奮乃靜、氯丙嗪、拉莫三嗪、米氮平、奧氮平、阿普唑侖等;7.部分抗腫瘤藥物,如索拉菲尼、伊馬替尼、長春新堿、多西他賽、卡培他濱、多柔比星、紫杉醇等。

  服用上述藥物時,一般來說,每天1次的藥物,如無特殊要求,可采取夜間服藥的策略;患者在服藥以及停藥5天內(nèi),應避免在日光下暴曬,外出時要撐太陽傘、戴遮陽帽或太陽鏡,穿著防曬衣,皮膚裸露部位要涂抹防曬霜。本報綜合

責任編輯:李曉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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